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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行网上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工作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18-03-31



文号: 沪国税发〔2018〕24号

发文单位: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



各区税务局,市税务三、七分局:

为优化税收环境,方便纳税人获取完税信息,自2018年4月1日起,本市推行网上开具《税收完税证明》(文书式,下同)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开具范围及内容

目前可在网上开具《税收完税证明》的纳税人包括企业纳税人(课征主体登记类型为“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”,暂不含个体工商户)和自然人纳税人;可开具除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外的其他所有税种。

网上开具《税收完税证明》内容涵盖税务机关、填发日期、纳税人名称及识别号、税种、税款所属时期、实缴(退)税额、金额合计等。

二、开具式样及章戳

网上开具的《税收完税证明》式样、尺寸与本市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开具的纸质《税收完税证明》一致。《税收完税证明》上加印税收票证监制章、征税专用章,章戳大小、形状、内容与本市税务机关加盖的实物章戳一致。

三、开具流程

(一)登录查询。纳税人登录本市企业(个人)网上办税服务厅“完税证明开具”栏目,进行身份认证、查询本单位(个人)的完税信息。

(二)选定打印。纳税人选定特定期间完税信息后,企业纳税人使用身份认证证书(CA证书)或法人一证通证书下载、自然人纳税人直接下载完税信息后,通过A4型纸张打印输出《税收完税证明》(样式详见附件),格式为PDF电子文档。

四、证明查验

凡需查验《税收完税证明》真伪的,可登录上海税务网站(www.tax.sh.gov.cn)“纳税服务—>涉税查询”栏目,通过输入验证码、纳税人识别号及税额查询真伪;也可登录“上海税务”微信公众号中“涉税查询”栏目,通过扫描完税证明左上角二维码查询真伪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。推行网上开具《税收完税证明》是落实国务院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的重要举措。各分局应高度重视,积极谋划,确保工作顺利推进。

(二)加强宣传。网上开具《税收完税证明》功能部署上线后,各分局应积极利用税务网站、办税服务大厅、12366热线等渠道,加强宣传辅导,有效提高办税效率。

(三)做好衔接。如纳税人需要税务机关开具的纸质《税收完税证明》,各分局应继续按规定在办税服务厅做好《税收完税证明》开具工作。

附件:网上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样式

上海市国家税务局

上海市地方税务局

2018年3月26日

附件:网上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样式